省農業農村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研發制造推廣應用先導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農機中心)、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加快提升我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水平,進一步強化農業機械產業鏈供應鏈的新機制新模式,根據《農業農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在若干省份開展“一大一小”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先導區建設的通知》(農機發〔2023〕4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貴州省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研發制造推廣應用先導區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財政廳
2024年8月27日
貴州省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研發制造推廣應用先導區建設實施方案
為加快建設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研發制造推廣應用先導區,探索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研發制造、熟化定型、推廣應用三位一體新機制新模式,加快提升貴州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緊緊圍繞強化“米袋子”、“油瓶子”、“菜籃子”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機具保障以及特色農業、設施農業等重要產業機械化發展需要,探索農機裝備關鍵技術、關鍵產品研發制造新路徑和試驗鑒定、推廣應用新舉措,著力打造自主可控、低成本、高質量、高效能的丘陵山區農機產業生態,合力建設浙黔滇三省協同的農機化跨區域發展先導區。
(二)建設目標。到2027年,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全程機械化水平持續提高,設施農業、特色產業重點環節機械化全面突破,全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60%以上。全省建設9個熟化定型基地、86個推廣應用基地,建立健全區域性農機社會化服務和應急救災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農機研發制造能力
1.滾動更新三張清單。圍繞糧食和重要農產品急需急用,分區域、分作物、分地形梳理農機裝備短板,編制并動態更新問題清單、需求清單、研發清單,編制年度短板機具需求目錄,排出優先次序,為浙江省重點攻關、貴州省自主創新開展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先導區協作研發和生產制造明確方向、提供依據、奠定基礎。
2.推進省際研發攻關。做好“優勢充分互補、供需無縫對接”,將浙江省研發制造優勢和貴州省丘陵山區農機裝備市場需求充分結合。積極推動貴州省農機企業、科研機構承接或參與國家相關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專項和研發課題。引導鼓勵貴州農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農機研究院和研發中心,突破一批丘陵山區適用農業機械關鍵技術,研制一批適應貴州地形特征和產業特色的農業機械。
3.支持農機創新發展平臺建設。支持貴陽市創建省級現代農機創新發展平臺,建設山地智能農機研發制造中心、農機裝備制造產業園和集成農機作業指揮調度、農機應急管理等功能的農機大數據平臺。依托浙江等農機強省的技術輸出,承接履帶動力平臺和配套農機具、高性能播種機械、山地農用運輸機械、茶葉機械等農機裝備制造。推動省內科研優勢力量積極申報省部級農機領域重點實驗室和全程機械化科研基地。
(二)強化農機熟化定型能力
4.加快新產品熟化定型。積極推進農機熟化應用基地建設,分區域、分作物布局建設9個省級農機熟化應用基地,為丘陵山區省份開展小型智能農機創新研發提供測試、中試等條件支撐,解決研制主體缺乏現場試驗和性能優化基地的現實困難。發揮省農機裝備創新聯盟的作用,加快科研成果對接轉化,縮短樣機變產品、產品上產線進程。
5.提升農機鑒定能力。改造提升貴州省農機鑒定推廣站實驗室,開展鑒定檢測技術研究,依托國家北斗區域重點實驗室優勢,建設基于北斗的智能農機鑒定檢測實驗室,打造在服務范圍上輻射西南省區、在全國智能農機檢測能力上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區域性農機試驗鑒定中心,鑒定產品種類范圍擴大到150個以上。
6.暢通新產品鑒定渠道。探索建立“試驗驗證+專家評議”相結合的農機產品認定機制。對證明增產增效明顯的創新產品,及時制定農機鑒定大綱,推動由新產品認定向專項鑒定、推廣鑒定轉化,暢通新產品鑒定渠道。對符合重點方向的農機創新產品,農機鑒定機構要在研發制造環節提前介入、加強指導,強化產品研制與大綱編寫工作的順利銜接。
(三)加快農機推廣應用
7.加快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聚焦丘陵山區農機化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從不同地區、不同作物生產實際出發,謀劃制定“一縣一方案”、“一業一方案”,統籌推進基礎條件改善、新裝備研發引進、先進機具推廣應用和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形成一批適宜的主推機型、主推模式、典型案例,為同類區域、同類產業提供高質量發展先行樣板。到2027年,建成以黔中貴陽市為主的研發制造區和黔北遵義市為主的熟化推廣應用區。
8.統籌推進區域農機服務網絡。以聚焦高質量服務農業生產和應急救災為重點,依托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加快建設市場化運營、政府支持、平戰結合、指揮高效的區域農機社會化服務中心和區域農業應急救災中心。到2027年,培育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揮高效、主導產業各環節機械化全覆蓋、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區域全覆蓋的區域農機服務網絡。
9.加快機械化推廣應用基地建設。實施農機農藝融合示范試驗基地建設項目,打造設施裝備先進、機藝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運行管理規范、示范引領明顯的全程機械化應用基地。建立健全農機農藝協作攻關機制,探索“基地+專家團隊+技術模式”的農機化推廣機制,總結推廣主導產業全程機械化發展模式。到2027年,建成機械化應用省級基地18個,市(州)級基地54個,縣(市、區)級基地300個。
10.提升農機化管理服務效能。嚴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加強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的監督管理。建設農機維修及零配件供應網絡,降低零配件的采購和物流成本,提高農機的使用效率和作業效率。支持將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和應急救災中心從業人員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訓計劃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開展耕種管收烘等全產業鏈培訓,力爭3年內全部輪訓一遍。
11.加快農機標準化體系建設。推進“1+5”標準體系建設,建設范圍覆蓋基礎標準、農機鑒定、產品質量、推廣應用、農機安全、售后和維護。重點支持熟化定型和推廣應用標準研究,優先支持主要糧油和特色產業農機農藝融合促進大面積單產提升技術標準的制定。到2027年,實現主要糧油產品和特色產業全面應用支撐的標準體系,制修訂地方標準15項。
12.推進農機化數字化融合。建設貴陽農機大數據應用中心,加快貴州“智能農機云”建設應用,豐富完善研發制造、試驗鑒定、購機補貼、推廣應用、生產作業等場景功能,推動農機化全鏈條數據安全共享和開發應用。實施智慧農業示范工程,加強農機、大棚、冷庫等傳統設施裝備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動北斗、大數據等數字化技術和裝備在農業各領域各環節的深度融合。到2027年,打造100家數字農業基地和10家智慧農場。
(四)加強農機化跨省協同發展
13.加強研發協同。鼓勵浙黔滇三省高校、科研院所、農機制造企業等主體,圍繞丘陵山區小型農機裝備開展聯合攻關,合作完成國家相關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專項的具體研發課題。聯合創建農機科技合作、創新試驗和科技成果轉化等平臺載體,加快新機具研發、試驗、熟化和應用,為小型智能農機創新研發提供測試、中試等條件支撐。
14.加速產銷對接。結合貴州農業產業發展需求,推進農機企業產品跨省合作。支持農機產品“引進來”,與浙滇農機企業共同舉辦推廣應用“田間作業日”活動,舉辦農機企業產品現場推薦會等系列活動,打響丘陵山區農機裝備展示和交易品牌,暢通小型農機裝備供需對接渠道,鼓勵支持有意愿的外省農機制造企業投資辦廠。
15.加深鑒定合作。按照“資源互補、合作共享、服務企業、推動發展”的原則,建立浙黔滇三省鑒定申請互接、鑒定結果互認、補貼采信互通、證后監督協同的農機鑒定合作機制。合作開展適用丘陵山區的農機創新產品鑒定檢測設備研發、鑒定方法研究和鑒定大綱建設,逐步暢通農機創新產品鑒定通道,滿足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發展的鑒定需求。
16.加快共建共享。組織開展浙黔滇三省農機化現場推進活動,加快丘陵山區主要農作物全程機械化生產模式和農機社會化服務創新模式的協同提煉、推廣共享。探索三省農機購置與應用一體化投檔機制,篩選確定三省通用、成熟規范的農機產品,進一步簡化農機企業投檔流程。通過掛職鍛煉、定期交流、聯合培訓等方式,加強三省在管理服務、技術推廣、科研創新等方面的人才交流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堅持服務大局,把先導區建設作為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的支撐、加快建設農業強省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動承擔有關部委下達的任務清單,開展先行先試工作。省級層面建立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參與的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跟蹤督促工作落實情況,研究部署階段重點工作。
(二)強化多方協作。強化部省協作,積極向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報告重要事項和進展情況,爭取上級部門的指導支持。強化省際協作,與浙江省建立多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會商政策、技術、市場、人才協同有關事宜,推動省際協作走深走實。強化政企協作,探索建立市(州)、縣(市、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農機企業的“點對點”合作機制,推進“產學研推用一體化核心區”建設,推進農機應用“一縣一方案”實施落地。
(三)強化政策支持。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投入支持農機中小微企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小型農機制造企業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中小型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加強對農機裝備“專精特新”企業的培育,支持農機裝備制造企業申請享受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加大投入支持開展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展示展銷、試驗示范、現場演示、技術培訓及熟化定型、推廣應用基地建設;按規定提高丘陵山區農業生產急需農業機械補貼額測算比例,加大農機作業補貼、新產品補貼試點力度;各地可按規定統籌相關專項資金支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水稻育秧中心、糧食烘干中心、農機服務中心等建設,逐步補齊農業產業發展組織化、機械化短板。加大金融保險支持力度,探索實行農機裝備購置貼息貸款政策,探索實施農機裝備抵(質)押貸款,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機服務主體購置先進農機裝備的信貸投放。
(四)強化督促落實。各級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重要農機產品研發制造推廣應用動態,及時跟進先導區建設進程,積極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堵點。加大先導區建設好做法、好成效的總結提煉和宣傳力度,形成“比、學、趕、幫”的濃厚建設氛圍。先導區建設為期5年,請于每年12月報送實施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