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經青海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青海省枸杞產業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條例》將有效填補青海省枸杞產業發展領域的立法空白,為促進全省枸杞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法治支撐。
據悉,《條例》共六章四十二條,從枸杞的產地保護與種植加工、質量安全保障、扶持與監督、品牌培育和監管、發展青海特色枸杞文化等方面作出規定。為了保障枸杞品質,不論是在種植還是在加工環節,都要規范使用農業投入品。《條例》分別從政府相關部門職責、枸杞生產經營者等方面對監督和使用農業投入品作出規范。條例明確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推廣生物農藥、有機肥等綠色投入品和病蟲害綠色防控適用技術。條例明確禁止枸杞生產經營者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且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劑量使用農業投入品。
據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青海省自2000年開始通過退耕還林、防沙治沙工程大面積種植枸杞獲得成功,目前已成為全國枸杞種植面積、有機枸杞種植面積、黑果枸杞面積***大的省份。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殷切囑托,推進產業“四地”建設,把枸杞產業作為全省農牧業十大特色產業之一大力推進,促進枸杞產業從小到大、由弱變強。《條例》出臺,提升了枸杞產業領域地方立法的力度,是一部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對于提升青海省枸杞產業質效,以法治力量助推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及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查看原文]